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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堂商场超市保安抓贼吗?

2000-08-11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8月9日毛女士致电本报:她在华堂商场一楼的超市购物时,放在购物车中的女士背包被抢,当她立刻去求商场保安帮助时,保安告诉她去商场一层的保卫科报案,并未协助毛女士去抓取窃贼,致使价值5千余元的物品被抢。

本报记者曹东核实报道:据毛女士介绍,8月8日中午,她和她姐姐在华堂商场一层的超市里购物,由于当天北京下大雨,商场里的人很少,她就把背包放在购物车里,当她在商场买副食品时(刚好在商场的一个拐角处),突然觉得购物车一动,就这一两秒钟,当她再回头看时,车里的背包已不见了,她环顾四周,并没有见到有人手里拿她的包或者在跑,她马上一边喊着“我的包被偷了”,一边向保安寻求帮助。因为是超市,只有一个交款的出口允许顾客通过,她想保安能协助她一起在出口截住小偷,当她跑到保安那里,保安只让她去一楼保卫科报案。而当她再回到一楼时,她的包已找不到了。

为此,她找到了商场业务部的负责人齐文学先生询问,商场保安是否有责任协助顾客来抓住这个小偷,齐先生当时的答复是保安有他的职责,不能离开他的岗位,只有毛女士指定了哪个是小偷以后,保安才能去抓小偷。

昨天下午,记者在华堂商场采访了齐文学,齐说:他不觉得保安的做法有何不妥,他觉得他的工作有些不尽人意的地方,今后会努力不断完善。对于这件事他对消费者的答复是,商场不担任何责任,消费者可到当地派出所报案。

记者采访了同心律师事务所刘志宏律师,他说,从道义上讲,作为公民,每个人都有防止犯罪的义务和责任,而作为商场的保安人员,从法理上讲,他有义务保护商场的安全,同时有权利和义务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。

当事人毛女士表示,她并不满意商场的答复,她将保留诉讼的权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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